投教百科第(二十一)期

2021-12-20 06:14     浏览: 0 次 来源:


1、信用违约互换的含义是什么?

答:信用违约互换涉及两个当事人,双方约定以某一信用工具为参考,一方向另一方出售信用保护,若参考工具发生规定的信用违约事件,则信用保护出售方必须向购买方支付赔偿。

2、什么是金融期货的限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

答: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3、如何计算中长期附息债券的累计利息和实际支付价格?

答:例:2011年3月5日,某年息8%,每年付息1次,面值为100元的国债,上次付息日为2010年12月31日。如净价报价为103.45元,则按实际天数计算的实际支付价格为:累计天数(算头不算尾)=31天(1月)+28天(2月)+4天(3月)=63天,累计利息=100×8%×63/365=1.38 元,实际支付价格=103.45+1.38=104.83 元。

4、信用违约互换(CDS)交易的危险来源是什么?

答:CDS交易的危险来自三个方面:

  (1)具有较高的杠杆性。信用保护买方只需要支付少量保费,最多可以获得等于名义金额的赔偿(参考品发行人破产时),一旦参考品信用等级出现微小变化,CDS保费价格就会剧烈波动。

(2)由于信用保护的买方并不需要真正持有作为参考的信用工具(常见的有按揭贷款、按揭支持证券、各国国债及公司债券或者债券组合、债券指数),因此,特定信用工具可能同时在多起交易中被当做CDS的参考,有可能极大地放大风险敞口总额,在发生危机时,市场往往恐慌性地高估涉险金额。

(3)由于场外市场缺乏充分的信息披露和监管,交易者并不清楚自己交易对手卷入了多少此类交易,因此危机发生时会放大风险估计。

5、什么是人民币利率互换?

答: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利率互换的参考利率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机构发布的银行间市场具有基准性质的市场利率或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目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利率互换参考利率包括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含隔夜、1周、3个月期等品种)、国债回购利率(7天)、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互换期限从7天到3年,交易双方可协商确定付息频率、利率重置期限、计息方式等合约条款。

6、什么是基准利率?

答:基准利率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即这种利率发生变动,其他利率也会相应变动。在市场经济中,基准利率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无风险利率。

7、如何计算贴现式债券的累计利息和实际支付价格?

答:应计利息额=(到期总付额-发行价格)/起息日至到期日的天数×起息日至结算日的天数。例:2008年1月10日,财政部发行3年期贴现式债券,2011年1月10日到期,发行价格为85元。2010年3月5日,该债券净价报价为87元,则实际支付价格计算为:累计利息=(100-85)/1096×784=10.73元,实际支付价格=87+10.73=97.73 元。

8、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分类是什么?

答:(1)按联结的基础产品分类,可分为股权联结型产品、利率联结型产品、汇率联结型产品、商品联结型产品等。

(2)按收益保障类分类,可分为收益保证型产品和非收益保证型产品,其中前者有可分为保本型产品和保证最低收益型产品。

(3)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开募集的结构化产品和私募结构化产品。

(4)按嵌入式衍生产品分类。按嵌入式衍生产品的属性不同,可以分为基于互换的结构化产品、基于期权的结构化产品等类别。也可以按照币种、期限、发行地等进行分类。

9、如何计算债券的赎回收益率?

答:赎回收益率是使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等于债券价格的利率,通常以首次赎回收益率为代表。首次赎回收益率是累计到首次赎回日止,利息支付额与指定的赎回价格加总的现金流量的现值等于债券赎回价格的利率。发行价格;直到第一个赎回日的年数;赎回价格;每年利息收益。

10、如何计算短期债券的累计利息和实际支付价格?

答:通常全年天数定为360天,半年定为180天。利息累积天数则分为按实际天数(ACT)计算(ACT/360、ACT/180)和按每月30天计算(30/360、30/180)两种。例:2010年3月5日,某年息6%、面值100元、每半年付息1次的1年期债券,上次付息为2009年12月31日。如市场净价报价为96元,则实际支付价格为:

(1)ACT/180累计天数(算头不算尾)=31天(1月)+28天(2月)+4天(3月)=63天。累计利息=100×(6%÷2)×63/180=1.05 元。实际支付价格=96+1.05=97.05元。

(2)30/180累计天数(算头不算尾)=30天(1月)+30天(2月)+4天(3月)=64天。累计利息=100×(6%÷2)×64/180=1.07 元。实际支付价格=96+1.07=97.0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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